律师函会以短信或微信的形式发送给当事人吗?

编辑:吴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 发布于2024-03-24 06:40
律师函不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发出的,它一般会以快件的形式发出去的。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,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、评价,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,而制作、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。其作用主要包括以下两点:1.信息传递功能,律师函既是向对方传达委托人的意思、和律师的法律评价等信息,也是为获得送达对象的预期信息而制作的。2.心理底限预警功能,通过法律把一封函润色加工后能,够使对方迫于法律的名义的说服,而产生威胁的恐慌。法律依据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(2017修订)》第四十九条诉讼权利义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,提出回避申请,收集、提供证据,进行辩论,请求调解,提起上诉,申请执行。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,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。查阅、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。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,遵守诉讼秩序,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、裁定书和调解书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(2017修订)》第五十条诉讼和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。
友情链接: 乌鲁木齐律师 宁波律师 南通律师 杭州常年法律顾问 黑河律师 吉安律师 马鞍山律师 临沂律师 云浮律师 宁波律师 湖州律师 龙湾律师 东阳律师 青云谱区律师 合肥肥东县律师 上海闵行区律师 南通通州区律师 深圳罗湖区律师 丰城市律师 广州越秀区律师 隆回县律师 眉山律师 云阳县律师 长垣市律师 济宁律师 厦门律师 长春律师 泰州律师 威海律师 曲靖律师